《IG100氣體滅火系統設計施工及驗收規范》征求意見
《IG100氣體滅火系統設計施工及驗收規范》征求意見


前言
根據《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發布<2019年廣東省工程建設標準制訂、修訂計劃>的通知》(粵建科函〔2019〕1118號),規程編制組總結近年IG-100氣體滅火系統技術的發展及應用經驗,參考了國內外相關標準,對《IG-100氣體滅火系統設計、施工及驗收規范》DBJ15-47-2005進行修訂,形成本規范。
本規范主要技術內容包括:總則、術語和符號、系統組件、系統設計、安全要求、施工、調試、竣工驗收、維護管理等。本規范不涉及專利。
本次修訂主要內容有:
1.修訂了IG-100滅火設計濃度參數。
2.修訂系統組件技術標準,吸收在瓶頭閥后設減壓裝置的先進經驗,加
強對儲瓶、管網的壓力監控,明確了氣體滅火系統應進行抗震設計。
3.增加局部應用滅火系統、預制滅火系統以及撬裝式滅火設備內容,補充
相關技術要求。
4.修訂了IG-100氣體設計用量公式、儲存量計算公式、減壓孔板前中期壓
力計算公式、等效孔口面積計算公式;補充了管道沿程壓力損失計算公式、初始密度計算公式、開口補償量計算公式、管段末端馬赫數計算公式以及等效孔口單位面積噴射率。
5.附錄中補充了滅火劑輸送管道規格、噴嘴代號及等效孔口尺寸、噴頭等
效孔口單位面積噴射率。
本規范由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負責管理,由廣州市設計院集團有限公司負責解釋。本標準在實施的過程中,請各單位注意總結經驗,隨時將有關意見和建議反饋給廣州市設計院集團有限公司(地址:廣州市天河區體育東路體育東橫街3-5號,郵政編碼:510620)。
1總則
1.0.1 為了規范IG-100氣體滅火系統(以下簡稱IG-100系統)的設計、施工、驗收及維護管理,減少火災危害,保護人身和財產安全,制定本規范。
1.0.2 本規范適用于新建、擴建及改建工程中設置的在20℃時儲存壓力為15MPa、20MPa 和30MPa 的IG-100全淹沒滅火系統、局部應用滅火系統、預制滅火系統的設計、施工、驗收及維護管理。
1.0.3 IG-100系統可用于撲救下列火災:
1 電氣火災。
2 固體表面火災。
3 液體火災。
4 滅火前可切斷氣源的氣體火災。
1.0.4 IG-100系統不適用于撲救下列物質火災:
1 硝化纖維、硝酸鈉等氧化劑及含氧化劑的化學制品火災。
2 鉀、鈉、鎂、鈦、鋯等活潑金屬火災。
3 氫化鉀、氫化鈉等金屬的氫化物火災。
4 過氧化物、聯胺等能自行分解的化學物質火災。
5 可燃固體物質深位火災。
1.0.5 抗震設防烈度為6度及6度以上地區的建筑氣體滅火系統必須進行抗震設計。
1.0.6 設計采用的系統組件,必須符合國家現行的相關標準,并應符合消防產品市場準入制度的要求。
1.0.7 IG-100系統的設計、施工、驗收及維護管理,除應執行本規范外,還應符合現行的國家、行業有關標準的規定。
2 術語和符號
2.1 術語
2.1.1 IG-100氣體 IG-100 gas
IG-100 是由氮氣組成的一種無色、無味、非導電的潔凈滅火氣體,蒸發后無殘留物,密度與空氣相近,可通過稀釋氧氣、窒息滅火。
2.1.2 系統工作壓力 System working pressure
滅火劑瓶組容器閥出口處的壓力。
注:滅火劑瓶組上的容器閥若不帶減壓功能,系統的工作壓力即為瓶組的工作壓力。滅火劑瓶組上的容器閥若具有減壓功能,系統的工作壓力即為經減壓后容器閥出口處的工作壓力。
2.1.3 貯存壓力 Storage pressure
貯存容器內按最大充裝密度(或最大充裝壓力)灌裝滅火劑,在20℃環境中的平衡壓力。
2.1.4 IG-100滅火系統 IG100 extinguishing system
滅火劑為IG100的氣體滅火系統。
2.1.5 單元獨立滅火系統 Unit independent extinguishing system
用一套滅火劑儲存裝置,保護一個防護區或一個防護對象的IG100滅火系統。
2.1.6 組合分配滅火系統 Combined distribution extinguishing systems
用一套滅火劑儲存裝置,保護兩個及以上防護區或防護對象的IG-100滅火系
統。
2.1.7 全淹沒滅火系統 Total flooding extinguishing system
在規定的時間內,向封閉的防護區噴放設計規定用量的氣體滅火劑,并使其均勻地充滿整個防護區的滅火系統。
2.1.8 滅火設計濃度 Designextinguishing concentration
用于系統設計包括安全系數的滅火濃度或惰化濃度。
2.1.9 淹沒系數 Flooding factor
在規定的滅火濃度和環境溫度下,單位體積的防護區容積中所需的IG100的體積。
2.1.10 局部應用滅火系統 Local application extinguishing system
向保護對象以設計噴射率直接噴射滅火劑,并持續一定時間的滅火系統。
2.1.11 噴射時間 Discharge time
使防護區內的滅火劑濃度達到95%最低設計濃度所需的時間。
2.1.12 中期容器壓力 Mid-term pressure in container
從噴頭噴出50%滅火劑設計用量時容器內壓力。
2.1.13 系統組件 System components
組成IG-100氣體滅火系統的儲存容器、容器閥、減壓裝置、驅動裝置、高壓軟管、單向閥、安全泄壓閥、集流管、檢漏裝置、選擇閥、壓力反饋裝置、噴頭等專用產品的統稱。
2.1.14 注冊數據 Registered data
法定機構出具的檢測數據。
2.1.15 撬裝式滅火設備 Skid-mounted fire extinguishingequipment
滅火設備框架和滅火設備整體組合的一種形式,是指已經將IG-100滅火系統的組件安裝成一個整體式集合,與其他設備連接時只需用管線連通即可的成套設備。
2.1.16 馬赫數 Math number
流體中質點運動速度v同該點聲速c之比,通常以Mae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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